《江西省紅十字會條例》系列解讀之十五
發布時間:2022-12-14 17099次瀏覽
2019年11月27日,《江西省紅十字會條例》經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,于2020年1月1日公布施行。省紅十字會依法治會辦啟動《江西省紅十字會條例》系列解讀專題,對法規部分重點條款進行深入解讀,便于全省各級紅十字會學習領會和宣傳貫徹。
第十八條 各級紅十字會應當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學校紅十字會,傳播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,開展適合青少年特點的紅十字活動。
解讀
來源:《江西省紅十字會條例釋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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